而之前出具的脱钩函无任何经济往来的声明
当然,这背后隐藏的问题更应该深思:一者,监督的乏力变向地为公权脱僵提供了“便利”,为何在长达5年半的时间里,这个盖子被捂得如此严实、密不透风,而驾校校长退休前一直以公职身份出现?为何竟无一人举报?若非警方“忘恩负义”,黄某恐怕会继续保持沉默,缺乏必要的监督和有效的监管无疑助长了此等“歪风”二者,作为执法部门,该局明知违法不可为而为之,甚至公然以公文形式承认驾校的归属,如此无视法律之举,相关责任人得到应有的严惩理所当然能否给公众一个满意的答案我们还需拭目以待其三,如此巨大的开支,都用在了什么地方也应该有一个明确的交待,公用多少、私用几何,有无长手之干部伸了不该伸的手,都应一一给予相应的处理
为何驾校江西省景德镇市对局的为所欲为如此“言听计从”,敞开大门任其“逍遥”?从13年3月26日市局向检察院出具的一份情况说明中可以知晓其中端倪:目前该驾校的资产,均属我局所有这就难怪市局可以从驾校尽情报销一切花销,驾校分明就是景德镇市局的“后花园”而之前出具的“脱钩函”、无任何经济往来的声明,说到底只是该局玩的一出“金蝉脱壳”之计,对于获利颇丰的驾校又怎舍得真的放手呢,这么大一块蛋糕要是甩给别人岂不是傻透顶了?
文/武田文
就在该法实施的前两天,景德镇市局就发出了一份与驾校的“脱钩函”,明确表示,今后驾校与市局无任何经济往来由此似乎可以得出该市局对法规、政策具有前瞻性的结论,但事实又是怎样呢?驾校校长黄某的身份仍旧是公职人员并且江西省景德镇市房价直至2007年3月退休,所谓的校长只是另一个身份罢了更为诡异的是,口口声声的“今后驾校与市局无任何经济往来”也只是一句空话,驾校一直承担着市局的多项开支,包括接待费、宣传费、电费、水费、加油费、房屋维修费、车辆购置费等,涵盖了衣、食、住、行等各个“领域”,从2007年至2013年的5年半时间里,景德镇市局从该驾校拿走的钱款多达4700余万元
据网帖曝光,从2007年开始,景德镇市局陆续使用了当地一家驾校账上的4700多万元资金景德镇市局明知法律不允许其举办或参与举办驾校,但仍承认驾校为局所有,且驾校资金被当做市局支出经费使用(5月8日《京华时报》)
既然这记耳光打得这么响亮,就应举一反三,做一次全国范围内的清查,看看是否还有如此般“后花园”,关上这扇本不应景德镇市地图打开的“后门”
2004年国家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法》,其中第20条明确规定,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任何国家机关以及驾驶培训和考试主管部门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依据规定,驾校应为民办机构,部门负责机动车驾驶证的审核和发放,与驾校仅仅是关联部门,而其主管部门则是当地交通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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