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对全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国家发展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自年8月1日启动营改增试点以来,全省各地、各级财税等有关单位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牢牢抓住“开好票、报好税、分析好、改进好、总结好”五个关键环节,积极克服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等多重困难,充分展现了能吃苦、打硬仗、肯奉献的优良作风,确保了营改增试点在快节奏、高强度中顺利推进,为我省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重要贡献,得到国务院领导同志的表扬和国家税务总局的充分肯定。
为激励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调动各方面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形成干事创业、深化改革的良好局面,省政府决定对组织实施营改增试点工作成效显著的5个省直单位和12个市、县(区)及工业园区给予通报表扬。
希望受表扬的省直单位和地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取得更大成绩。全省各地、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锐意进取、担当实干,继续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附件:全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成效显著的省直单位和地区名单
年7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全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成效显著的省直单位和地区名单
一、全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成效显著的省直单位
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财政部驻江西专员办、人行南昌中心支行
二、全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成效显著的设区市
南昌市、九江市、景德镇市、赣州市、吉安市
三、全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成效显著的县(市、区)和工业园区
东湖区、渝水区、贵溪市、铅山县、奉新县、金溪县、萍乡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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