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承办年度景德镇市工伤
根据《关于印发〈景德镇市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景人社字〔〕号)文件规定,为更好地统筹推进我市工伤预防项目实施,决定公开向社会征集有意愿承办年度景德镇市工伤预防项目的企业和机构。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范围
工伤预防项目包括工伤预防宣传、工伤预防培训等有助于促进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可纳入《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专项经费支出的项目。
二、征集对象及条件
(一)大中型企业和行业协会。可提出本企业或本协会计划实施的具体工伤预防项目。
(二)中小微企业及相关社会团体。具备相应条件的社会、经济组织以及医疗卫生机构中提供工伤预防服务的第三方机构,可提出面向社会和中小微企业实施的工伤预防项目。
(三)提供工伤预防服务的机构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备相应条件,且从事相关宣传、培训业务二年以上并具有良好市场信誉;
2、具备相应的实施工伤预防项目的专业人员;
3、有相应的硬件设施和技术手段;
4、依法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相关企业规模划型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执行。
三、材料要求
提出具体工伤预防项目的,需提交项目方案,方案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成员、项目内容、项目预算、实施方式、评估方式、绩效目标等。
四、项目开展形式
工伤预防项目由工伤保险基金提供经费,申办工伤预防项目的大中型企业或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面向社会和中小微企业的项目由景德镇市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照政府采购法、《景德镇市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项目费用、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从具备相应条件的服务机构中选择,市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项目实施单位签订服务协议,。
五、征集时间:
征集活动截止时间:年7月11日下午18点整。
申报材料请送至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联系人:徐先生,。
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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