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通报市场监管局介入景德镇这几家
1.元的购房中介费纠纷
年6月消费者俞先生在浮梁县某房产公司缴纳元中介费,让工作人员带其看房子。当时中介承诺若未达成交易可退回中介费,最后没有谈成,消费者便要求退回中介费,商家却反悔不同意。双方自行沟通无果,消费者便向市场监管部门寻求帮助。
根据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当即前往现场展开调查及调解工作,经耐心调解,帮助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房产公司同意将购房中介押金元整全部退还给投诉人,且消费者当场已确认收到该退款,并对此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本案中,消费者俞先生在交付中介费之前已与商家约定好服务内容,因商家自身原因未能谈好房屋交易价格,没达到消费者的预期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所述“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遂市场监管部门认为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退回中介费。
2.“一分钱”也不能放过
年5月10日消费者在位于浮梁县新昌农贸市场旁的某购物广场里购买了3.48元的豆皮,可是商家却收了3.5元,消费者对于这种多收0.02元的收费行为不满,并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
根据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核实了消费者反映情况。并且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第十条、第十六条等相关规定,要求商家退还向消费者多收的钱,并向消费者道歉。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守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商家采取四舍五入的做法,“四舍”属于商家让利的自愿行为,但“五入”的做法则违背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相关规定,实际价格是多少,商家应该按多少收费,采取四舍五入的做法,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电脑结账系统设置如此不能成为商家拒绝找零的理由。尽管1分、2分、5分零币已经很少出现在流通中,也不能成为经营者不找零钱的借口,消费者明确要求找零,商家必须找回零钱,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商家有义务准备以分为单位的零币,也不得用其他商品代替。
3.“熊猫灯会”的虚假宣传
年7月初,一条动态频繁出现在景德镇的各大朋友圈里“7月24日,某公司拟在景德镇高新机场开办一场熊猫灯会”,转发该条动态即可获代金券,且前多少名还可获爆款熊猫水杯。当日灯会售票处聚集不少群众,要求退票。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第一时间抵达现场,稳住局面,了解情况。退票理由有三,一是因为票价,原价60元的门票,转发朋友圈领取代金券20元,现场购买40元,而在手机直接购买只要39元;二是宣传的美食城,商家现场告知群众取消了;三是实际发放的水杯与宣传的不一致;四是灯会实际情况太简陋,反差太大。
得知情况后,市场监管部门当即联系主办方鹰潭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要求对方满足消费者合理诉求,予以退款。当晚10时30分许,该局进一步了解情况,得知一辆主办方运输设备的车辆发生车祸,使现场达不到预定的效果,卖了多元的票,退了元左右。后该局要求其第二天明码标价,并向消费者如实说明实际灯会情况,同时下达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要求其七日内提供授权委托书、场地租赁合同、广告宣传合同(所有媒体)、车辆车祸证明资料、7月24日门票出售情况证明资料、门票退款情况证明资料。
7月25日,该局去现场复查,主办方已张贴告示,说明情况,并将票价调整为25元。7月26日,
转载请注明:http://www.jingdezhenzx.com/jdzwh/110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