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医疗保障局关于遴选双通道谈判药品

为提高谈判药品可及性、减轻群众用药负担,根据《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双通道谈判药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医保发〔〕15号)要求,现就我市双通道谈判药品定点医药机构遴选工作通告如下。

一、申请时间和范围

自年2月18日起至2月24日止,符合条件的定点医药机构可自愿向市医疗保障局提交申请。过渡期定点医药机构,需重新申请纳入双通道谈判药品定点医药机构。

二、申请条件

(一)双通道谈判药品定点医疗机构条件

1.具有相应诊疗技术,具备相应的基因和病理检测能力,按功能定位和临床需求及时采购配备相应双通道药品的二级及以上实体定点医疗机构;

2.具备完善的双通道药品用药管理能力和制度保障;

3.建立院内双通道药品配备与医保药品目录调整联动机制。根据临床用药需求开设双通道药品进院绿色通道,按需配备,应配尽配,确保病人合理用药需求;

4.建立双通道药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和“进、销、存”全流程记录和管理制度,落实存储、配送、使用等环节安全责任,药品全流程可追溯,确保双通道药品质量安全;

5.设置双通道药品专门服务岗位,配备专职人员,明确职责,规范使用办理流程,为患者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6.近三年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医保部门暂停定点医疗机构(含内设科室)医保服务协议;

7.近三年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市场监督、药品监管、卫生健康部门通报;

8.完成贯彻执行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工作;

9.加强双通道药品使用管理和政策宣传,为每位备案的参保人员建立个人档案,完整记录其双通道药品使用信息。

(二)双通道责任医师条件(由医疗机构按要求审核确定)

1.具有与疾病相关专业的高级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完成国家医保医师信息业务编码贯标工作;

3.严格按照双通道药品法定适应症、限定支付范围开具处方,不得要求或诱导患者到指定药店购药。

(三)双通道谈判药品定点零售药店条件

1.组织机构健全,内部制度规范完善,资质合规、信誉良好,设置专门服务岗位,配备专职人员,过渡期定点零售药店优先纳入;

2.完成贯彻执行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工作;

3.建立双通道药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和“进、销、存”全流程记录和管理制度,落实存储、配送、使用等环节安全责任,药品全流程可追溯,确保质量安全。双通道药品的“进、销、存”纳入医保信息化全程监管,确保医保用药安全合理;

4.近三年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医保部门暂停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

5.近三年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市场监督、药品监管部门通报;

6.具有长期稳定的供药渠道,确保双通道药品的供应保障,且满足对所售药品实现电子追溯;

7.配备有我省双通道药品品种的备药率不低于30%,且与已配备的双通道药品的生产企业(进口药可以是国内总代理)签订供应合作协议;

8.按不超过联动我省医保支付标准的价格销售双通道药品;

9.至少配备2名注册在本店并参保的执业药师,并保证在营业时间内至少有1名执业药师在岗提供药学服务;

10.《药品经营许可证》具备“生物制品”经营范围;

11.具有与经营冷链药品规模相适应的储存、配送设施设备,冷链管理全过程有记录、可追溯;

12.具备将双通道药品中的注射制剂安全、及时、免费配送至参保人员就诊双通道医疗机构的能力;

13.加强双通道药品使用管理和政策宣传,为每位备案的参保人员建立个人档案,完整记录其双通道药品使用信息;

14.按照要求建立药品电子追溯系统,实现全流程可追溯,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15.设置双通道药品专柜,有条件的设置专门经营区域,并有明显标识。

三、遴选程序

(一)受理申请。符合条件的定点医药机构在规定时间内自愿申请,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详见附件1),市医疗保险事业服务中心统一受理。

(二)组织遴选。从市人社部门的医疗保险医院等级评审专家库中抽选7名符合条件的专家组成遴选专家组,统一开展遴选。原则上双通道医疗机构的遴选采取书面遴选方式确定,确有必要可进行现场遴选,书面遴选按照《景德镇市基本医疗保险“双通道”医疗机构评分标准》(详见附件4)评选,实行一票否决制,评分标准任一项不达标,即不予通过;双通道药店的遴选采取书面遴选和现场遴选的方式进行,按照《景德镇市基本医疗保险“双通道”零售药店评分标准》(详见附件5)进行打分评选,总分在85分以上(含85分)为合格。

(三)结果公示。遴选工作结束5个工作日内,通过“景德镇医保”

转载请注明:http://www.jingdezhenzx.com/jdzly/12428.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网站简介|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广告合作| 网站地图| 版权申明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