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起,景德镇每月20号发放养老金景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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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3月6日发布通知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赣府字[]71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工作要求确保养老金发放按时到位,经研究决定:

从3月起,原定于每月15号发放养老金的时间调整为每月20号发放,请各单位经办及退休人员相互转告。

来源: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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